在出版合同中通常会遇到哪些条款——来自Voyer Law的基准
加拿大律师事务所 Voyer Law 分析了超过一百份由独立游戏开发者与主机和PC平台签署的发行合同。她在专门创建的网站上分享了这些协议通常包含的条款。
Voyer Law 将发行合同分为三类:
1. 预付款合同 —— 游戏在发行商的资金支持下开发;
2. 无预付款合同 —— 发行商不资助游戏开发;
3. 主机合同 —— 发行商仅在主机平台发布游戏,这通常是在游戏在PC上发布后才签订的。
每种合同类别的条款往往有所不同。例如,在有预付款合同中,游戏收入通常以58/42比例分配给开发者,而在无预付款合同中,开发者可得68%的收入。在主机合同中,开发者通常获取63%的收入。
Voyer Law 还指出以下几点:
- 预付款的平均金额为674.8万美元。中位数预付款较低,为300万美元;
- 83.3%的预付款合同包括开发者查核发行商付款的权利。而在主机合同中,这种权利的存在率为69.3%,无预付款合同则为47.1%;
- 57.1%的合同中,规定发行商会分多次转账游戏收入。在第一次转账中,游戏收入以36/64比例分配给发行商。在第二次转账中,开发者份额增至60.2%;
- 合同几乎总是规定IP权归属于开发者。反面的情况仅出现在4.6%的预付款合同中;
- 与此同时,63.5%的预付款合同包含关于续集权利的条款。其中,在56.4%的情况下,发行商要求将权利赋予自己,而在43.6%的情况下,允许开发者进行谈判;
- 无预付款合同中,续集权利条款存在于47%的情况下。在其中14.3%的合同中,这些权利转移给发行商。至于仅限主机游戏,这一条款出现在25%的发行合同中;
- 85%的合同以固定期限签署。其中49.2%在必要时会自动延续;
- 平均而言,预付款合同的有效期为6.84年,无预付款合同为4.18年,主机合同为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