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法律要求数字商店向玩家披露他们并不拥有游戏的所有权
最近在加州通过的一项法律要求数字市场告知顾客,他们的交易并不导致对所购买物品的所有权。
这一法律措施于9月24日批准,涵盖了所有出售数字商品的平台,如电子游戏。除非明确说明消费者是签订许可协议而非获得所有权,否则禁止使用“购买”和“买入”等词。
根据法律,必须在消费者完成交易之前提供“简明语言声明”。这则通知应该包含指向许可条款的链接,或提醒购买者如果卖方的权利被撤销,他们可能会失去对数字产品的访问权限。
加州公共利益研究团体对于最近在媒体行业的商业合并和合同到期表示了看法,这些事件使消费者自以为拥有的数字内容面临风险。
他们指出,有些公司在最后时刻达成了协议,确保了内容的持续访问,尽管有部分消费者永久失去了他们所购买的数字项目的访问权限。
该团体强调,为数字购买提供更强的消费者保护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实体媒体销售下降的情况下。
去年12月,由于与服务器基础设施和许可相关的问题,育碧将《飙酷车神》从在线商店下架。
同样在当月,索尼宣布将因“许可安排”删除已购买的Discovery电视节目,阻止用户访问此前购买的内容。
索尼与华纳兄弟的许可协议后续更新后,这一决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