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在应用程序的可用性方面表现如何
埃里克·索费特(Eric Seufert),Rovio的用户获取与参与副总裁,在他最近的帖子中探讨了在移动互联网广告与移动应用广告之间花钱是否有意义。
《富人寓言》,伦勃朗
材料的原始版本可以在Mobile Dev Memo上找到,这是一个专注于移动产业的网站,由埃里克本人运营,他还是《免费经济学》一书的作者。
九月底,comScore发布了一份关于应用程序使用情况的报告。其中披露了一些有趣的趋势,这些趋势与关于移动互联网的普遍看法相悖。主要是以下观察:尽管用户在应用程序上花费的时间增长速度超过了在移动互联网时间的增长速度,但在同一时间段内,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增长速度却是移动应用用户增长速度的两倍(值得注意的是,comScore的发布加速了摩根士丹利对此问题报告的补充发布)。
这些数据显示,尽管移动互联网有助于可发现性,但应用程序则促进了用户的参与。这一点得到证明,即少数应用开发者占用了用户在移动设备上的大部分时间。
尽管这一结论并不错误,但在移动应用生态系统中还有更重要的基本方面未被考虑。这个方面在于,移动是一个赢家通吃的市场。换句话说,在移动网络中的可发现性和转化率是否有效并不重要(毫无疑问,移动互联网能够将用户引导到应用程序中)。最重要的是,在移动应用收入排行榜上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以及在移动市场上花费大量资金进行移动营销的公司,基本上只是为了从可发现性中获得额外的收入。是的,花费在移动上的时间在增加,但花费时间的应用数量在减少。
移动搜索生成的流量是否对某些应用有帮助?当然是。但这是否可以帮助这些应用达到与广告网络效果相当的结果,这是如今在移动领域获得显著收入所需的效果?这就不那么明确了。
那些在用户花费时间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公司的游戏,要么是1)拥有原生移动应用,没有在移动互联网上的显著存在,或者2)在移动端推出时拥有庞大的桌面用户群。
不过,可能开发者如何评估互联网价值的最佳答案在于他们为获取用户而花费的钱。主要花费在应用内广告上。eMarketer预测,到2016年,应用内广告的支出将是移动Web广告支出的三倍。
我再重申,这些都并不意味着移动互联网的可发现性微不足道。只是这不是最大的(按用户基础和收入计算)应用所获得的大部分流量来源。考虑到移动互联网仅占移动收入的30%,每个移动开发者的主要命令是将流量直接导向应用。如果移动搜索生成的流量能转化为应用用户,那当然对开发者有利。但就应用内移动广告而言,移动互联网可能并不是一个非常可扩展和可靠的流量来源。
来源:mobiledevmem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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