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宪法,并旨在限制行业,——Semenov&Pevzner的罗曼·卢基亚诺夫谈论关于电子游戏市场监管的法律草案
今天,12月12日,一项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开发和传播电子游戏的法律草案被提交至国家杜马审议。我们邀请塞梅诺夫&佩夫兹纳公司(Semenov&Pevzner)的管理合伙人罗曼·卢克亚诺夫(Roman Lukyanov)分享他对该草案的看法。
罗曼·卢克亚诺夫
目前不太清楚,这项法律草案究竟有什么必要性。
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争议点。
在草案的第一条中宣称,“设定电子游戏开发和传播的法律基础,并为保护公民的道德、权利和合法利益设立了活动限制。”
事实上,电子游戏是知识创作的产物。目前,我不知道还有哪个知识产权对象需要通过单独的联邦法律来“定义创作和传播规则”。这个表达方式本身就违反了俄罗斯联邦宪法第44条所保障和保护的创作自由。
我们继续。
虽然该法律草案旨在支持产业,但其内容却指出它旨在限制产业的发展。
根据草案第三条,国家在电子游戏监管方面仅划定了三个方向:
- 设计支持措施;
- 制定传播要求;
- 监督传播活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四条中的术语极为不完善。
举个例子:
“电子游戏是根据创意构思开发的程序,能在电子计算机上形成图像和声效,并由用户的操作行为构成故事情节。”
首先,只有少数游戏完全基于电子计算机程序。但是,大多数电子游戏都是多媒体作品。
其次,逻辑分类似乎是为将来的某种分类设定的,但没有一致性:“艺术、教学、动画”就像“白色、寒冷、深刻”一样没有逻辑。
第三,术语暗示所有游戏都有故事情节;问题在于,如果没有情节的就不算游戏吗?电子计算机程序中的情节又会是什么?
整体来看,这种情况贯穿了文本中的每个术语。例如,在草案中描述“游戏财产”是“电子数据的集合”。我认为民法专家会对这种解释感到非常惊讶。
是的,我再次强调,虽然草案似乎是为了支持产业,但几乎全部内容都在详述限制。规定了:
- 游戏传播的要求;
- 游戏发行商的要求;
- 用户身份识别的要求;
- 关于游戏的信息通知要求;
- 审核要求;
- 等等。
同时,该草案拟定的许多规范要么已通过其他联邦法律更为广泛的条款进行管理(例如,信息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等),要么直接复制类似特殊主体的规定(如俄罗斯财务信息局、俄罗斯银行)。
与产业支持相关的文字不到10%。实际上,就是一条固定支持形式的条款:
- 对游戏开发的全额或部分资助,其他金融支持;
- 组织游戏开发专业人才的培训,支持与游戏开发相关的教育项目;
- 开展电子游戏问题的科学分析研究;
- 根据税收法律,为与游戏开发相关的组织提供税收优惠。
那么,关于这项法律草案的感受呢?
从个人角度来看,当前的草案版本并不符合《俄罗斯联邦创意(创造性)产业发展的联邦法》(将于2025年2月5日生效)的目标。值得一提的是,该法中有一整章专门讨论对创意产业的政府支持措施,其内容远比该草案广泛。
该草案要么重复了已经生效的其他联邦法律的规定,有些则与其内容相矛盾,术语不清晰,实质上仅为行业的发展设置了额外障碍,而目前游戏产业本身的状况并不好。至少可以这么说,该草案难以帮助提升产业。
仅供参考。在韩国,自2013年起就有《游戏产业促进法》。该法律包含48条长篇大论(而我们的草案则只有13条)及各种附录。众所周知,韩国游戏行业的现状是多么繁荣。让我们比较一下法律的目的:该法的目的是通过发展游戏产业、建立健康的游戏文化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国民文化生活质量。相比之下,似乎这种目标比“规定活动基础和限制游戏开发及发行的活动”要更具优势。